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

成功案例:保胎药致产妇高血压脑出血成植物人,医方被判50%责任赔偿187万余

    保胎药安宝(盐酸利托君)既具有血小板减少的不良反应,还同量具有诱发血压升高的不良反应。当该两种不良反应同时发生在同一孕产妇身上时,脑出血等高血压性风险就会成倍激增。因此使用此类药物时,密切观察血小板变化以及血压变化,并有应对及处理的预案,就成为与该药品使用当时诊疗水平相应的、法定的诊疗注意义务。
    然而,本案被告医院相关医师似乎并不熟悉该药此类不良反应,在使用过程中漠视血小板变化及血压变化,直到产妇脑出血发生,以及直到诉讼阶段,医方似乎也未能认识到该不良反应,更未意识因使用该药而附随的诊疗注意义务。
    年轻产妇的人生,可能将永远定格在植物生存状态了,而相关医疗机构,也为此付出了187万余元的代价。希望此案医患双方已经付出的代价,能让今后的相关医生引以为戒。

    原告:鲍某某等产妇四亲属
    被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
    代理人: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成员
    鉴定意见: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为同等责任
    判决意见: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187万余元

基本案情
    一、关于患者损害后果
    因医方过错医疗行为诱发患者药物源性高血压、血小板减少;因该两种疾病导致脑出血;又因脑出血发展成为植物生存状态至今。

    二、关于医方无视患者入院时分娩前高危因素、违反地方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规范等过错的分析、陈述内容
    (一)针对患者入院时业已存在的高危因素,医方未进行高危因素等级评定,不符合浙江省地方卫生行政管理规定,存在过错。
    (二)违反相关规定,未进行危重孕产妇急救“三级呼救”,未请本市或本院市级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实施会诊或三级查房,导致患者未获得市级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或院内急救专家的救治,存在过错。
    三、无视低蛋白血症对妊娠结局的不良影响,放任其发展成为危险状态(20g/L),导致患者早产和产前出血持续治疗无效,并发生产时、产后大出血,存在过错。
    四、关于医方过错用药行为与患者药物源性高血压、脑出血有关的医疗行为分析
    (一)医方过错使用保胎药物安宝(盐酸利托君)药物、同时使用阿托品,诱发患者极为严重的高血压、脑出血
  (二)医方过错使用缩宫素诱发患者极为严重的高血压、脑出血
  (三)过错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药物,导致患者极为严重的血压升高并诱发脑出血。
    五、关于医方针对患者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导致脑出血的检查、诊断、会诊、预防器官出血和治疗等问题的分析、主张
   (一)医方过错使用具有血小板减少不良反应的药物安宝(盐酸利托君)、同时使用具有该不良反应的药物头孢呋辛,导致患者发生药物源性小板减少性并发脑出血,存在过错。
   (二)在患者血小板急剧下降的过程中,在患者发生脑出血之前,医方未对患者血小板急剧减少作出进一步检查、未作出任何诊断和抢救性处理,未请血液科会诊,存在过错。
  (三)医方输注血小板治疗有效,不支持“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诊断。
  (四)医方将患者药物源性血小板减少误诊断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存在过错。
  (五)医方在患者药源性血小板减少问题上诱发因素、发生后诊断治疗抢救等问题上的过错,是导致患者目前脑出血性植物生存状态的最关键、最主要的参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