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

患方怎样才能获得完整病历

    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即病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总是医方对患者就医过程中客观情况的记录,称为客观病历;另一种是医方对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情评估等带有主观分析、评价、预测等内容的记录,称为主观病历。

依据我国现行规定,患者通过向医院申请复印病历,只能复印到客观病历。

    而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完整病历的掌握是争取合法权益的必要前提,如何才能获得完整病历?

    医疗损害诉讼中,第一次开庭时人民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此时医患双方对已经封存的病历进行拆封,患方应当通过证据交换的方式复印出完整病历。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患方获取完整病历的唯一合法的途径就是通过人民法院证据交换获取完整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