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交换完成后,法官会要求原被告双方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如果当庭对医方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合法性提出质证意见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团队处理该问题的方法是:当庭向法官申请质证期限,申请在庭后半月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提出上述申请的理由是:病历内容太多、太专业,患方缺乏医学专门知识,当庭质证确有困难。
一般情况下主审法官都会同意给予一定的质证期限。但也有法官不予准许,此时就只能当庭能说多少是多少。且这种情况不能充分质证的原因代理人要向当事人充分说明。
证据交换完成后,法官会要求原被告双方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如果当庭对医方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合法性提出质证意见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团队处理该问题的方法是:当庭向法官申请质证期限,申请在庭后半月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提出上述申请的理由是:病历内容太多、太专业,患方缺乏医学专门知识,当庭质证确有困难。
一般情况下主审法官都会同意给予一定的质证期限。但也有法官不予准许,此时就只能当庭能说多少是多少。且这种情况不能充分质证的原因代理人要向当事人充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