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

尸体解剖时患方亲属是否可以在场

    在201651日以前,绝大多数的尸检鉴定机构是不允许死者亲属在场见证尸检的,现场也不允许录音、录像。

    而从201651日起,新修订的司法部令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实施,其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依据上述规定,从201651日开始,尸体解剖的委托人或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应当可以到尸体解剖现场见证尸检,否则不允许进行尸检。